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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税、薪俸税、物业税分别是什么?

来源:鑫世纪会计行 浏览:468次 时间:2019-07-19
利得税
利得税针对香港企业增收,‌‌在香港注册公司18个月后税务局会发出利得税税表公司开始做账报税的工作,若是该公司有利润产生于香港本土有在香港做贸易需在做账审计完成后向税务局缴纳16.5%的利得税。若是该公司经营不在香港本土,公司账户资金来源也均不是产生于香港这个地方的时候,那么该公司在审计做账完成后可向税务局申请离岸豁免不用交税。
凡在本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需缴税。征税对象并无本港居民或非本港居民的分别。
薪俸税
薪俸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在香港打工就业的个人征收的,当一个自然人在香港工作年薪超过12万港币的时候需要主动向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
物业税
物业税的征收对象是在香港本土拥有物业资产,以出租自己的物业资产为主营收就需要向税务局缴纳物业税,在香港物业税是允许扣除20%累计折旧之后来缴税的。自2009/10课税年度起的标准税率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