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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亏大了!公司注销后,居然还有人高价转让这些东西!

很多老板还不知道,公司注销后,有一样东西还是非常值钱的——那就是商标!


曾经红透半边天的快播”可是占据全国一半的用户量,可见当时的火爆程度。公司虽然最终宣告破产,清算注销了,但快播这个商标的价值却可以通过贷款或者转让获利。


很多老板把公司注销之后对于商标可能并不是很重视,认为没有什么作用了,甚至不知道可以用来转让。其实公司被注销后,以公司名义申请下来的商标有两种处理办法:


1、商标转让

在公司注销前,名下的商标可以选择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体经营者,但要记得留好电子档、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以便用作转移证明条件。

如果注销时还未决定归属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如果想对商标进行转让,可由接受该企业财产的清算组织或部门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2、商标转移

如果公司在注销时未将商标转让,对于已经决定归属的,则企业可以通过移转将商标转移出来。


注册商标转移是指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情形,主要是因商标权主体消灭由其继受人继受商标权。商标权的转移不同于商标权的转让,它不是双方法律行为,它是被继受人消灭这一事件引起的,只要继受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履行转移注册商标手续即可实现商标权的转移。一般发生转移有以下两种情况:

1、作为商标权人的自然人死亡,由其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其注册商标。


2、作为商标权人的企业破产或被合并、兼并,其商标权由被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继受。注册商标的转移,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手续。


公司注销后,商标转让、转移有效期仅为一年!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也就是商标转让一定要在一年内完成。


很多商标的价值是我们所想象不到的,我们常说一个注册商标的价值远远高于一个未注册商标,因为只有注册商标才具有法律效益,申请人享有专用权!经常我们也会看到某某商标被抢注了新闻,不要认为和自己没有关系,可能这种事情就会发生到自己身上,商标抢注的情况真的是屡屡发生,主要还是因为我们不重视自己的权利。


四大税务问题,注销前一定要处理好!


1、印花税是注销必查项目


印花税作为一个小税种,平时在大家眼里无甚存在感!其实企业自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均会进行印花税审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都是检查重点!注销前,仔细检查一遍,该补的赶紧补!


2、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公司注销的时候,由于公司成立较早,公司注册资本的100万注册之后就以老板借款的名义出去了。这家企业需要补缴个税:100*20%=20万元。

3、账面存货要交税!


一般纳税人终止生产经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要先办理一般纳税人注销,如果尚有未曾出售的存货,则会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收回或利润的分配。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4、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怎么办?


通常,10家注销企业中有9家企业都存在这种问题!货物去哪儿了呢?肯定是有商品销售后漏报收入了!比如说,A公司注销的时候,账面上有10万元的存货,市场价(不含税)为12万元,但实际上,仓库里面什么都没有了!税务实地核查发现这种情况,轻则按视同销售来处理,重则补缴滞纳金等!若按视同销售处理,则A公司需按照规定缴纳:12万*17%=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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