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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集团公司条件及流程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291次 时间:2019-10-21
最新注册集团公司条件及流程


  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按级别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三、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成立集团公司,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并准备相关资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通知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上面确定的日期去工商局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1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