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健德资产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坚持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的企业发展之路,立足于商务服务行业,努力追求管理技术创新,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积极营造温馨的文化氛围,为您提供高性价比的资产评估产品,并树立健德评估健德咨询品牌形象。 延伸拓展 产品详情:公路收费权评估的有偿转让具有自己的特点:一,公路收费权评估是附加在公路资产这一特定实体上的无形资产,权利归属方面有一定主体排他性。转让后由政府批准的有特许经营资格的法人占有、使用,并依法获取一定收益,中途不得再转让。二,公路收费权评估有特许经营期,我国规定最长不超过30年。三,在计价方面,公路收费权评估与公路资产也有本质的区别。公路收费权评估主要取决于其获利能力,受通过该公路的车流量、车型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的影响。即使两条公路资产的投人完全一样,也会因各自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产业布局与交通网络不同,两者的“获利能力”会有很大的差别。而公路整体资产的价值属于不动产价值,也需要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与不同的评估前提条件,采取恰当的评估方式方法进行评估。其一般还需要涉及土地使用权。公路收费权评估评估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转让公路收费权评估最可能实现的市场价格:公路收费权评估既然属于无形资产,则应该恰当应用无形资产的各种公路收费权评估评估方法。认为,对于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公路收费权评估评估都可以应用。因此,为提高评估结论的说服力,应根据所获得评估信息数据的数量与质量,尽可能都予以应用。公路收费权评估属无形资产中的对物产权,评估时不能脱离所依托的实物资产而完全抽象地考虑未来收益。实际上,公路收费权评估未来收益的大小与其所依托的实物公路资产的里程、技术标准等也密切相关。因此,对公路收费权评估的评估也可直接依据公路资产进行。公路资产的重置成本及其损耗一般都能进行可靠的计量,这也为公路收费权评估评估采用成本法提供了方便。成本法的原理是生产费用价值理论,它是从重新购建一项资产所需费用支出的角度来评估资产的价值。成本法对公路收费权评估,实际上是对公路收费权评估所依托的公路实物资产价值的评估,是对构成公路实物资产每一要素资产逐一进行单项评估,评估对象是各个不同的单项资产。由于公路收费权评估的转让年限一般都在十五年以上,在以成本法评估公路收费权评估的价值时,则可以认为公路收费权评估的价值即等于公路资产的价值。公式为:公路收费权评估评估价值=公路资产重置成本-各种损耗(8)公路资产的损耗一般应采用修复法。因为公路资产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可以不考虑其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而只计算实体性贬值。对于实体性贬值,可以全新公路资产为标准,估算出将旧公路资产修复为全新状态的公路资产所需的费用作为贬值。对于新建公路,则可直接按现行市价计算重置成本,各种损耗为零。公路收费权评估是一项无形资产,其肯定是获利能力越强,价值也就越大。且公路收费权评估的受让方不希望其支付的货币量超过该公路收费收益的折现值。因此,受让方关心的是资产的获利能力,并非是公路资产成本耗费的大小。所以收益法较能反映公路收费权评估资产的价值特性。而且,在采用收益法分析公路的收益时,还考虑所在地区经济状况和及我国公路的管理状况。因此,在评估公路收费权评估时,收益法是最适当的方法,其更利于保护转让和受让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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