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的风险
信托产品从前期调查到最终清算,会面临很多风险,有的风险能够克服,有的则不能。信托公司的责任之一,就是要设立一些信托条款,以降低或消除某些信托风险。信托产品运作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事先并没有办法完全列举出来,这里只对其中的五种最典型的风险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对未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遭受信托收益损失甚至部分或全部丧失信托产品本金的风险。投资风险主要来源于市场(因此有的风险可以分散,有的则不能),信托产品的最大投资风险是收益和本金得不到保障,这往往是融资方经营失败,使其失去偿债能力。因此,对投资风险的管理,就是对融资方的各种能力、信用的事先判断。
(二)管理风险
风险管理是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选择风险管理策略、采取风险管理措施并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的过程。如果信托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应对失败,则会产生基于信托公司失职的管理风险。信托公司通常的管理措施与信用增级有关,包括信用担保、分级、信用证、抵押或质押、保险等一系列措施的单独或组合运用。
(三)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参与合同的一方所面临的对方可能改变行为而损害到本方利益的风险。在信托产品中,投资者、信托公司和融资方都可能会出现道德风险问题,但是这里仅指信托公司未尽职守、未能认真对待受托事务或者与他方串通牟利,给投资者的信托财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完善的法律制度可以把道德风险限制在较低的水平,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伦理,可以从非正式渠道对道德风险进行“软约束”,降低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四)流动性风险
本书的其他地方也涉及流动性风险。信托产品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一是信托产品本身的流动性特征导致的资金变现能力差,这在信托产品成立时就已经能确定下来,因此可以预先防范;二是信托产品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某个环节或某些环节出现不正常的资金占压(挪用、遭查扣、资金管制等),从而使信托产品所对应的资金无法正常流动。
(五)法律与政策风险
投资者面临的法律与政策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投资者外部的法律与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或投资者自身未按照法律与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投资者造成负面法律或行政后果的可能性。信托产品的法律风险表现在:信托合同等文件不能受到法律应予的保护而无法履行或合同条款不周密;法律法规或政策跟不上金融创新的步伐,使创新的信托产品的合法性难以保证,参与信托产品交易的一方或多方可能因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保护而遭受损失;各种犯罪和不道德行为给信托资产安全构成威胁。经济主体在信托活动中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将会受到法律或行政的制裁。
我国已经至少经历过6次以上的大范围信托业整顿,窗口指导等政策性变化更是频繁,多变的政策和不完善的法律体系,导致从事信托活动的法律与政策风险时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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