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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深圳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334次 时间:2019-08-13

第一,设立基金会的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 可以是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可以面向公众募 捐)和非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公募基金会按照可以开展募捐的地域范 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慈善基金会根据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公募和非公募, 企业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

“我怎么这么想吃火锅啊?”白敬亭嗅着味道,满心满眼的只有一个字感受---饿。

这样撒娇的话,听起来腻腻的,仿佛还是个没长大的任性小孩子。

慈善基金会发挥人道主义精神,慈善事业的存在为社会的安定以及和谐发挥着重大的作用,由于有许多不法分子欲借做慈善的接口来向社会募集资金的现象出现,因此慈善基金会的成立也同样需要相关法律的约束管制。

设立基金会应满足如下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 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 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刚刚录制完节目,天色已晚,冷冷的风一阵阵吹来,让人忍不住地打个哆嗦。颇有古典特色酒店早早地挂起了大红灯笼,这几日快要到春节了,看着也极为喜庆。